根据《青田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规定,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政府保卫科协警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优秀青年,加强县府大院安全保卫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事业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青田县户籍(以2020年3月1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身高165厘米以上。需值夜班,适合男性。
3、退伍军人、体能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7日—4月30日
四、招考程序
1.现场体能测试
考生凭现场体能测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测。满分400分,四项总分不得低于200分、单项不得低于35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现场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和录取。
面试结束后,将现场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现场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现场体能测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总成绩相等的,均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
用人单位统一通知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对确定聘用的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青田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招聘县政府保卫科协警报名表》,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户口簿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电子版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电子版)1张。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电子版)一份。相关表格和证件材料发邮箱:2437138296@qq.com.
2、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录用,签定劳动合同。
联系电话:0578-6821201
联系人:林建光(660055)
叶王春(66264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机关事务保障中心解释;
附表1:青田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招聘县政府保卫科协警报名表
青田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招聘县政府保卫科协警报名表.doc
附件2:青田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县政府保卫科协警应急预案。
青田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县政府保卫科协警应急预案.docx
青田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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